吴亚学,女,汉族,1965年4月生,47岁,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曾任塔河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2008年5月至今任塔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工作中她忠于职守,敢于负责,通过自己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访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好评。2011年塔河县人民法院被地委政法委授予“全区政法系统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被授予“全区法院系统嘉奖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涉及我院进省进京访案件8件,已化解6件。
信访形势严峻是近年来每个法院都面临的考验,在吴亚学分管信访工作之前,塔河法院信访工作曾一度跌入全省法院前三十名,如何破解信访难题,成了摆在她面前的紧迫任务。为摸清上访案件状况,她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逐个研究会诊,寻找症结,疏通出口,查找在审判中是否存在问题,研究上访诉求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并形成处理意见,以便在接待和答复上访人时口径一致,避免了因内部认识不一致、意见不统一、答复不相同,误使上访人产生合理怀疑,变相助长上访情况的发生。对于诉求合理合法的上访案件,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给与合理补偿。对于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于法无据,但符合一些情理的,借助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等手段帮助上访人解决生活困难,消除不满情绪。如为上访人程某某几经周折多次争取到司法救助共计10万元;协调民政部门为十八站乡赵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截至目前,在县委、县政府以及法院领导的合力支持下,共为上访人争取司法救助20余万元,发放到位17万元。对于那些无理取闹,欲壑难填的上访人,她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拿钱买消停。李某某和董某某上访多年,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他们的问题都得以解决。但多年的上访经历使他们产生了通过上访捞钱的错误想法。在处理这两件上访案件时,吴亚学态度明确,绝不姑息无理访,董某某和李某某看到无利可图,便不再上访。对王某某等3名破坏信访秩序的无理访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坚决予以制裁,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实现了彻底息诉罢访。对于上访人捏造事实,骗取国家赔偿的,绝不会让他们的非法目的得逞。李某某伙同其妹夫等人伪造虚假合同,对我院执行的他人财物,申请执行异议,并多次越级访试图给我院施加压力干扰执行。吴亚学组织人员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查清了他们的违法事实,李某某的妹夫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李某某情绪稳定,等候省高院处理结果。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遏制了越级访上升、重复访积重难返等不良势头。
为方便群众诉讼,吴亚学还重点抓了立案庭窗口改造建设工作,完善了窗口内部设施,争取领导支持,安装了彩色电子显示屏,便于当事人查询开庭日期,备齐了各种诉讼指南,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为更加便捷当事人立案,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实行简易案件当天立案,实行繁简分流机制,简易案件立案庭当天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时送达,极大提高了审判效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对于保障法院的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妥善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立案、信访工作中,吴亚学同志从大局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出发,严格把好第一道关口。对集体上访的群众,她尽量做疏导平息的思想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维护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为了提高导诉、信访工作水平,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信访接待室、调解答疑室和信访导诉台,接待来访和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及时了解人民群众信访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保证立案与信访接待、调解及法律咨询互不影响。吴亚学同志把接待群众来访,作为树立法院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良好形象,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衙门作风的起点,文明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聆听群众的呼声,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官态度和蔼、公正无私。由于在信访接待中,强调民本观念,注重服务意识,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工作中,吴亚学能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法官操守,捍卫法律尊严,多次被评为法院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作为院领导班子成员,能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党组权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同心谋事,团结共事,充分做到尽职履责。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和社会活动,曾被聘为依西肯乡学校法制副校长和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先后被授予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地区“三八红旗手”、兴安巾帼楷模和“十项百名”优秀巾帼司法志愿者,被地区中院授予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十月,在北京十八大召开前的接访期间,面对本院常某在京滞留长达四十余天的情况,吴亚学吃不好,睡不好,一面做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面与驻京办等相关部门商议如何解决问题,绞尽脑汁。与此同时,受县委县政府以及法院重托,劝返十八站林业医院三名职工工作,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悉心接待,成功劝返,未出现回流,圆满地完成了进京劝返三批五人次的工作任务。
吴亚学同志在做好信访人接访工作的同时,以一位法官的高度责任心,特别注意收集分析信访中反映出本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一系列工作建议,为促进本院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改进审判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