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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之(十二)——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

发布时间:2019-05-28 14:22:20


    近日李女士到塔河县人民法院送来两面锦旗“清正廉洁,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真诚为民”,16个沉甸甸的金字饱含着当事人对立案庭和执行局办案法官的一片感激之情。


       


    清正廉洁,热心为民——赠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石春辉


       

李女士系赵某的妻子,赵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2017年4月14日本院作出判决以来,由于被告当时打官司没有偿还能力,故欠款没有给付给赵某。原告赵某罹患癌症晚期于2017年7月10日因病去世,被告张某也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被告已具备一定偿还能力在处理好原告赵某后事之后,赵某妻子李女士于2019年4月12日代丈夫赵某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

李某不是塔河县本地人,不方便长期停留,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石春辉知悉后,非常热心地接待了李某,详细为其讲解了立案执行流程,并积极地为李某办理了执行案件立案,受理案件当天即将案件转入执行局,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并全程关注着案件办理的进展。

    公正执法,真诚为民——赠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唯一的工资收入也在我院以前执行的另两起案件中被全部扣留,案件一时间似乎陷入了僵局,但在执行局负责人张威的带领下,执行干警细致的梳理了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相关案件的卷宗信息,发现之前两起执行案件中,有一起将在近期全部履行完毕,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发现这一线索后,执行局负责人张威当天即制作了相关裁定文书,对被执行人张的工资收入采取了轮候扣留措施,在前案执行完毕后,立刻开始每月扣留被执行人张某的工资收入3000元用于本案的履行。尽管距离本案70 000.00元的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还要近两年的时间,但申请执行人依然对执行局的工作表示了感谢。“我爱人他在临死前都在惦记着这笔钱,但到最后都没能等到。”说到这里,李女士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尽管离拿到全部的欠款还有一些时日,但还是要感谢法院让我们看到了要回这笔钱的希望。”

塔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郑重承诺,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全力营造法治兴安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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