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七一”】在党旗下宣誓 用行动去践行
发布时间:2019-06-18 16:00:16
6月18日,塔河县举行“在党旗下宣誓”活动,塔河县人民法院党员参加活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铿锵誓言,庄重神圣,全体党员再一次深深感受到身为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再一次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宣誓活动结束后,塔河县人民法院党员集体到塔河县栖霞山植物园开展义务劳动活动,以党员的实际行动去实现模范带头作用。
党员们分工明确,干劲十足,对植物园周边的卫生死角进行清扫。看着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满意和幸福的表情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塔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始终爱岗敬业,强化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落实行动,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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