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哈尔滨铁路局加格达奇工务段诉被告韩庆森、被告刘友良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3-06 09:18:55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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