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温暖的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心里,塔河县人民法院实实在在地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行动中。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70岁的张某某不幸被来往的电动三轮车撞伤,腹部受伤严重,腿骨骨折,高龄加上伤情的严重,致使张某某在做了大手术后一直在家中静养,家属作为代理人来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了尽最大程度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塔河法院立案庭两名工作人员到原告张某某家中帮助其办理委托手续。

来到张某某家中,干警详细地为他及家属代理人讲解了诉状书写规范、流程以及应当准备的诉讼材料,并在床前帮助他办理完成了委托手续。老人深受感动,紧紧握着干警的手连声说谢谢。

在另一起送达案件中,由于粗心大意,眼看诉讼时效就要到期了,当事人心里焦急,着急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指导当事人填写材料,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审核立案材料,当日完成立案和上门送达服务。当事人对法院高效的办事效率,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
从上门立案、送达、调解到庭审,塔河县人民法院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放在首位,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干警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