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合力,2021年11月17日,塔河县人民法院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邀请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开库康乡、塔河县作家协会、塔河县第二中学、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塔林社区、塔河县顺通给排水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签订共建协议。



随后,塔河法院与共建单位就党建融合共建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塔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主持。会上,与会人员就党建融合共建目标、共建原则、共建内容、共建载体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就下步共建共融工作达成共识:深入推进党建融合共建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多方资源,推动融合共建,切实融出组织活力,融出团结干劲,努力构建共建双赢的格局。


塔河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引领,不断推进“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以“强党建、抓审判、促融合”为目标,不断提高党建融合共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融合共建优势,共享党建资源,共同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共商创新思路和措施,不断发挥好党组织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工作重点,不断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切实推动党建与司法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努力打造、打响法院特色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