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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保护环境资源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22-03-24 15:14:15


3月24日,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邀请水务局、林草局、检察院、公安局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点进行通报。通报会由塔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扈学平主持,审管办负责人刘阳作通报发言。

通报会上,通报发言人对塔河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成效、司法保护环境资源下步工作重点等情况进行通报。

塔河法院打造1+1+1刑事案件审判审判团队,在环境资源类案件立案后,审判团队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对证据进行审查,通过类案检索、法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检索对案件做好阅卷记录,整理案件关键点、矛盾点。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坚持打击与警示、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理念,严格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结合塔河县域实际依法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案,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积极开展惩罚性、赔偿性、修复性司法,坚持环境优化、损害担责原则,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促进区域环境一体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觉服务大局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

加强司法执法联动互动,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

塔河县人民法院始终遵循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工作力度,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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