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16:21
1月16日,在塔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塔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同志向大会作《塔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塔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晓军同志代表塔河县人民法院所作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