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邱云霞诉被告张德纲、陆春红、宁国辉、中国财产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塔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4-16 15:40:45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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