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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19 11:01:06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及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3月16日,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进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全体民事审判部门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针对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新时代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好破产审判的社会价值,克服畏难情绪,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要提升工作能力。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持续加强破产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尤其是要学习各个方面的代表性案例,通过与我县实际相结合,拓宽审理思路,提升业务技能,从而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三要加强流程管理。要认真梳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审理流程,严格把握案件审理时间节点,明确破产程序转换机制,建立破产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机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依法及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四要防范各方风险。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的操作指引,规范、严谨、审慎开展业务。要做好关键环节的管控,重点监督管理人做好债权债务的认定和分配方案、重整方案及财产变现方案的制定等工作。要做到公正廉洁,严禁暗箱操作。

    最后,会议强调,全院要以破解破产审判工作难题为重点,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为目的,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地方经济、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职能,为塔河县经济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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