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微诉被告大兴安岭塔河县联通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6-30 15:50:17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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