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下午十四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李科新诉被告姜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6-02 15:52:07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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