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福军诉被告大兴安岭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8-06 18:15:49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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