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塔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穆玉娟、赵景峰金融借款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28 11:19:22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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