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沈广志诉被告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塔河热电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02 10:11:36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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