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高红梅、胡志辉诉被告晏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16 17:11:05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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