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张连华诉被告塔河县龙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02 17:33:2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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