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共有干警3 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助理审判员1名。
塔河县法院民一庭在地区中院的关怀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倾情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先行、职能到位,以建一流法庭、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的为总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用实际行动全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年初至今民一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42件,上年旧存 1件,总计143件,现已审结122件,未结21件,判决9件,移送4件,调解64件,撤诉45件,结案率为83%,做到了调解案件无反悔。对于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能够及时做出判决。自年初至今,在民一庭现有干警3名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群众认可和信任度较高,我们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有威望的优势,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和办案积极性,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和调解,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发挥了陪审员与当事人亲和力较强,更易于沟通,能增进当事人的信任的特点,消除了个别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有的案件未经开庭,在人民陪审员的协助调解下,双方即达成了调解协议。能够克服诸多的困难,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会议几不误,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民一庭在具体审判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审判长负责制,权利和责任并重。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民事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庭审、合议及文书制作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长的作用,同时又明确实行错案追究,谁审理谁负责。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平衡分配,确定承办人,这样既可平均每名干警的工作量,又可使每名干警审理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业务素质得到了锻炼、提高。对于普通程序案件,则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责,集思广益,确定案件性质,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年初以来,能够按照院里制订的实施方案,全庭干警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审判业务知识,充分理解新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并能理论联系实际,使全庭干警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中心,是人民法院所有工作的起点和归宿。民一庭坚持“公正与效率”目标,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各类案件的审理均做到了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全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各类民事案件的依法审判,及时有效地调解了各种民事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是提高审判效率、确保裁判公正的基础。传统的审判方式是当事人起诉后,法官到处调查取证,导致先入为主,形成了诉讼成本增加、审判效率不高的被动局面。为改变审判中的被动局面,近年来,民一庭全面落实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的“三公正”和双方争议的焦点、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公开的审判制度。全面推行新的庭审方式,使庭审成为审判的中心环节,变纠问式诉讼为诉辩式诉讼,强化了法官主持庭审和居中裁判职责,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实现了庭审公开化。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官司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确保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庭审工作的监督,防止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败。完善审判方式改革,完善了审前程序,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逐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了诉讼效率。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借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塔河法院民一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有关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指导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努力使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业务指导水平;三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通过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与信息反馈制度。帮助当事人和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建立联系,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及时关注和解决,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民一庭坚持把争创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的落脚点,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思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务大局,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终于法律,敬业奉献,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