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庆军、孟宪臣诉被告杨金艳、高洪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13 10:40:39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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