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塔河县繁荣社区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县支行诉被告李荣军、方秀玲、邵长权、郎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20 10:42:19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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