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调解书要审执兼顾
发布时间:2016-11-17 09:54:04
由于调解书的内容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调解书应当能够由当事人自行履行。但实际中并非如此,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数量不小,因此,审判部门在制作调解书的过程中,也应当对调解书的执行问题引起重视,如果调解书能够由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调解书的目的才能真正实现。同时,为兼顾执行机构的工作,对于调解结案且当事人有案件即时履行的,审判部门应在制发调解书的过程中积极督促当事人按照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履行义务,使调解工作真正发挥案结事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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