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庭审直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11月15日起,取消庭审录播,对于应公开审理的案件,适宜网上公开的,原则上都应该庭审直播。
庭审直播体现了司法的公开性、透明性。但由于网络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也导致庭审直播工作难度增大。一是实时直播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庭审中的任何瑕疵都可能被他人发现,导致法院的名誉受到损害。二是当事人不配合审判工作的开展以及庭前调解的存在导致直播工作不稳定性增加。往往庭审直播的预告已经发出但是由于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到庭或者庭前调解使得案件得到了完美的解决,这些都导致直播工作的不稳定性增加。三是庭审直播所需要的电子设备往往比较昂贵,在没有配备相关技术人员的情况下,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也是一个问题。机器设备的损坏会对法院庭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阻碍。
推动庭审直播工作的开展是便民利民,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但是后期的相关工作仍将是法院所要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