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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攻坚战”再获佳绩

发布时间:2017-01-24 20:48:16


                 


                 

“敖局长,您好!那个我是来交执行款的……”。2017123日一大早,就有人敲开了塔河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的门,而这个人正是法院这次执行“攻坚战”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某。

王某某系塔河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201411月因该企业建设施工合同与原告甘某某产生纠纷。两年后,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拖欠的工程款216 000.00元。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人王某某同意于20161130日前将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216 000.00元给付给原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双方约定的日期,但被告却迟迟未能将工程款付清。最终,此案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欠款数额巨大,又临近春节,申请执行人多次来到法院询问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局的同志们感觉肩上的担子不轻。执行局同志带着两名法警找王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他将执行款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而被执行人却一再推脱称没有钱。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伙并没有放弃,一想到申请执行人能在年前拿到钱回家过年,大家就充满的工作的动力。外面虽然是冰天雪地,气温零下四十几度,法院的同志们不畏严寒,多次找王某某,给他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某被执行局的几位同志的坚持感动了,同意到法院将这笔钱款一次性付清。

塔河法院这次开展执行“攻坚战”决心之大、力度之强使被执行人深刻的认识到要想解决问题还是得遵纪守法。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到法院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崔某某执行款1 798.45元;被执行人吴某某到法院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加格达奇某速冻食品厂执行款3 000.00元。截至到目前,攻坚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战果,共执结执行案件7件,执行标的额272 79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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