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 9 时在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河支行诉被告戈龙祥、李洪蕾、佟莉南、李亦明、徐政国、庄小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3-02 15:43:40
特此公告。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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