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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达到五个实效

发布时间:2013-02-26 11:15: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 塔河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达到“五个实效”,着实转变了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在依法服务大局上求实效。在工作作风建设中注重工作职能转变到位,找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强化作为,建立了“绿色司法通道”,主动跟进服务,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全程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和保障。扎实开展“七进”活动,组织干警开展进企业助发展、进厂矿助维权、进林场助守法、进乡镇助稳定、进社区助和谐、进村屯助和睦、进学校助学法的活动,走出机关,走向社会。

二是在树立责任大局上求实效。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立案、审判、调解、文书制作等每一个司法环节将工作做精、做细,用严谨的态度来对待工作每一个环节,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司法公信力。

三是在执行审判执行纪律上实效。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学习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程序意识,遵守审判、执行的相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坚决杜绝错判错执的发生。

四是在筑牢思想防线上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杜绝可能产生的特权思想,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发展大局服务。

五是在确保作风建设成果上求实效。本着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不定时进行抽查,防止干警脱岗、早退等情况发生;严格班内统一着装制度,强调凡执行公务和庭审必须着装规范、整齐;加强微机使用管理,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等;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在餐饮、娱乐场所停放警车,严禁酒后驾车。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适时予以全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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