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林区,防火第一”。
春天到了,又到了森林防火的高火险期。塔河县这个小镇春季风大,气候干燥,再加上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扫墓、祭祀,春耕时期农事用火、出游踏青野炊等野外火源大幅度增加。


为了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氛围,塔河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室外LED电子显示屏,向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普法宣传。
通过宣传,使群众树立了安全理念,增强了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群众对“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再认识,努力使森林防火理念扎根于每一名群众的心中。
“火患猛于虎”,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在野外遇见不文明用火现象,都请大家勇敢说“不”!
清明祭祖、爬山、春耕农事用火,我们都要加上一万个小心,森林防火,警钟长鸣,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大自然的那抹绿色,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将火灾隐患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