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下午,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塔河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张威同志通报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2019年此项工作具体部署,此次通报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塔河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本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打早打小,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及时公开工作机制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审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戈某某、戈某、史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和六个月,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

下步工作,塔河县人民法院将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力度;强化案件质量,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刑事审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项斗争一线人员,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